为贯彻落实《上海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若干规定》,激发社会组织活力,促进本市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。7月4日,上海市社团管理局在浦东新区双拥大厦会议厅,召开了“上海市直接登记社会团体培训会”。来自本市行业协会、学会及科技类社团组织近300人参加了会议。我会秘书长也参加了培训会。
培训会由上海市社团局社团处吴洁民处长主持。会上,市社团局副局长徐乃平首先作了培训动员,并对直接登记的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。上海市社团管理局登记处曾群处长,围绕着新制定的《上海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若干规定》、《上海市社会团体分类规定》、《上海市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》等内容,为参会人员作了认真解读。尤其是对“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”中的相关内容及注意点,作了较为详细的解说。上海市社团管理局社团处领导,就社会团体直接登记相关规定、直接登记社会团体日常监管和服务等内容作了进一步辅导和说明。
根据《上海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若干规定》的要求,行业协会等4类社会组织,自2014年4月1日起,由原来的双重管理调整为直接登记管理。市社团局部门负责人在培训中强调,各行业协会及科技社团组织,要认真学习掌握新的管理规定,切实按照社团章程要求,制定及修改本会章程,尽快调整并适应直接登记模式转变带来的挑战。(学会稿)